“税收利益共同体”丝路实践
日前,记者调研了解到,“一带一路”倡议发起以来,我国税务部门把握国际税收治理体系新一轮重塑契机,不断打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梗阻”,仅中方企业在沿线国家投资就给东道国增加了近11亿美元的税收。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际税收合作。2013年,在G20圣彼得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表示“中国愿为健全国际税收治理机制尽一份力”;2014年G20布里斯班峰会上,他提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三点重要主张,由此翻开了全面提升我国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中参与度、话语权和影响力的新篇章。
2016年,习近平主席在G20杭州峰会上再次提出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的倡议,鼓励我国税务部门深度参与国际税改,精准对接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携手各方以打造国际税收共同体服务“一带一路”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通过税收促进全球投资和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中,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具体介绍说,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积极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国际产能合作以及我国在全球的区域合作战略,用好税收协定,有效消除对跨国企业的重复征税,帮助企业享受约定的税收优惠,降低税收负担。同时,携手各方积极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利益共同体,为共建国际税收新秩序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分享中国经验。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和气生财”
作为中柬合作的样板,“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是江苏红豆集团牵头用10年时间建成的柬埔寨最大的经济特区。入园企业已超100家,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1.6万个,成为“一带一路”上合作共赢的样板园区。
而在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广东东莞华坚集团有限公司已成为“一带一路”合作共赢的样本。
2015年的一天,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焦急地找到东莞市国税局,提出埃塞俄比亚税务局拟按10%税率对其设在当地的分公司所得股息征税。得知此情况,东莞国税局立即经过当地税务局协助华坚集团向埃塞俄比亚财政部门递交申诉信。
“根据中埃税收协定,应按5%的税率征收股息税。”东莞华坚集团董事长张华荣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介绍说,经多番沟通,最终埃塞俄比亚财政部回函认定中埃协定的有效性,华坚集团成功减免税款30万美元。
双边税收协定有力地推动了两国的合作共赢。张华荣说,受此鼓舞,华坚集团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于2015年4月奠基建设埃塞华坚国际轻工业城,计划总投资3亿美元,预计于2020年建设完成,未来将解决当地就业3万~5万人。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表示,作为国家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税收协定在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为企业避免双重征税、保障中国“走出去”企业和来华投资企业双向利益、解决涉税争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廖体忠介绍说,到2017年4月,我国与11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已达106个,覆盖了绝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税收协定网络,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
打通“一带一路”税制“梗阻”
“在大规模的企业‘走出去’浪潮中,对相关国家税制缺乏了解成为一大梗阻。”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珠海魅族科技财务总监孙玉玲介绍说,魅族业务已拓展至俄罗斯、印度、印尼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可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国家税收结构复杂,税种名目繁多,征税方式多样,经常出现扣缴方与被扣缴方因征税依据的法律条目不同而互相争论的情况。
为此,珠海市高新区国税局多次组织上门调研,并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具体国家的税收协定,给出针对性政策扶持,合理规避国际税务风险。
着眼于同样原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部门主动编写《中亚五国税典译本》并免费提供给中国企业。中国特变电工集团吉尔吉斯公司曾有过花费20多万美元翻译一份涉外税收协议的经历,公司财务主管薛佳斌感慨地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税务部门的工作让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开辟市场更有底气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谭万庚为《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因两国税收征管差异,某国向中国南方航空公司追征2009~2013年收入税和滞纳金。历时一年,四轮交涉磋商,两国外交和税务部门就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民航国际运输在境外享受免税待遇的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为南航减免税金1635万美元。
涉税争议频繁会制约“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步伐。由于对当地税收政策不了解,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某国电站项目将近一年都未发现一直处被双重征税的境况。在国内税务部门帮助下,历经五年反复磋商后成功争取减免2069万元人民币税款。而作为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戴姆勒全球战略的重要生产基地,税务部门成功为福建奔驰德籍股东向德国政府争取退税,在更多外籍员工中产生了“稳心留根”的作用。
“多亏有国家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为企业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帮助我们在国外站稳了脚跟。”五金产品制造是广东东莞坚朗公司的核心产业,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来自海外的销售收入占比约10%。公司负责人白宝鲲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企业走出去初期,由于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对越南税制缺乏系统了解,差点因税务处理不当导致企业陷入困境。幸好有国税局及时指引,才让我们在关键时刻转危为安。”
东莞市国税局局长曹益镇说,能够第一时间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帮助,得益于东莞市国税联合地税部门建立了“走出去”企业信息基础清册,并据此实行“走出去”企业一户式管理,为每户企业建立了专属档案。同时,东莞国税局还安排管辖分局为每户“走出去”企业指定了1名专属联络员,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
通过这种专属服务,国税部门可以向“走出去”企业定点推送其投资国的最新税收优惠等政策信息,当“走出去”企业遇到困难时,也便于及时准确地响应企业需求,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辅导。“正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税企携手合作,国内的企业不仅能‘走出去’,而且能‘站得稳’。”白宝鲲说。
打造“税收利益共同体”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精准对接“走出去”和“引进来”跨境涉税诉求,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双边重复征税、提供稳定明确的税收环境、妥善解决涉税争议,打造“税收利益共同体”。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仅2016年,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就为我国金融机构减免境外税收278亿元人民币,为加快沿线资金融通增强动力。双边税收协定对企业的积极作用具有双向性,不仅保障了中国“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引进来”的境外投资者在中国的税收权益。仅2016年,中国税务部门就通过税收协定为境外纳税人在我国实现税收减免280亿元人民币,并通过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质的配套纳税服务,提高了外国企业来华投资的积极性。
坐落在温州市平阳县钱仓镇梅浦的罗洛(温州)明胶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由中国和卢森堡两国企业合资成立,卢森堡方投资占比70%,中方投资占比30%。经两国协商,签订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企业,股息税按5%的税率征收;而没有签订相关协定的按10%计征。据统计,每年因股利分配,外方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所得税税额150万元。
中法税收协定有力促进了中法合资企业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的发展。2016年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全年归属施耐德电气公司股息分红1.7亿元,按规定需代扣代缴1700万元企业所得税。根据中法双边协定减免50%,减免企业所得税850万元。
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成中说:“德力西电气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税收政策支持,除了中法税收协定,税务部门还及时帮助我们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系列税收‘红包’。”
随着“营改增”稳步推进,外资企业将相关业务转移至中国的意愿也逐步增强。
在浙江义乌,国际税收服务点的建立为义乌的5000余家涉外机构带来了便利。义乌市国税局局长卢景山介绍,服务点就设在商家集中的义乌市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内,包含了国税、地税、社保三部门,形成一条龙服务,使办理手续的时间由原来的一周减少到两天。
“稳定、明确的税收政策和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是跨境经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税收协定可为纳税人提供可靠的税收预期。”廖体忠说。
在外贸活跃的浙江义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纷纷前来建立企业,这些国家的企业家没想到在中国办理税务手续会如此便利。
“不但税务手续简便,出口的商品还能跟中国企业一样享受同等出口退税优惠。”义乌市维欧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艾蒙·加布拉吉说。义乌市伊朗商会会长哈米说:“‘一带一路’是一个共赢的平台。”
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启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税务系统助力“一带一路”的一些做法,对各部门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共赢有启示借鉴意义。
第一,深化国际合作是基础。十八大以来,我国税务部门充分利用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国际税收治理体系进行重塑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主动提出“修改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等1000多项立场声明和意见建议,将“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和理念有机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让站在国际规则的“同一起跑线”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保障。
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蒙玉英介绍,2014年以来,我国在江苏扬州建立了首个位于非OECD国家的多边税务中心。依托多边中心等平台,已对64个发展中国家的280余名税务官员进行了14期业务培训。哈萨克斯坦国内收入局局长叶尔克金表示,期待中国税务部门向哈方分享更多“营改增”等税收改革经验,进一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第二,优化配套服务是关键。今年4月,我国陆续与哈萨克斯坦、菲律宾、柬埔寨等国谈妥民航运输协定中的有关免税问题,有力支持了中国航空运输业架起设施联通的“空中桥梁”。“一带一路”倡议发起以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税收协定谈判和修订进程提速,目前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全球106个国家和地区,位居世界第三,涵盖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和投资来源国。已经与64个沿线国家中的54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今年有望实现全覆盖。三年来我国税务部门共开展双边协商181例,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31.8亿元人民币。
第三,强化风险管理是保障。我国成立了负责境外税收服务和管理协调的专业机构,建立“走出去”企业清单,高度关注对企业的管理服务和风险防控。在伊利集团与新西兰的乳业合作过程中,我国政府及时提醒企业转让定价增多可能导致的重复征税风险,促成了今年3月全国首例“走出去”企业预约定价安排双边协定(BAPA)首轮磋商,切实增强了企业境外的税收确定性。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际税收合作。2013年,在G20圣彼得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表示“中国愿为健全国际税收治理机制尽一份力”;2014年G20布里斯班峰会上,他提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三点重要主张,由此翻开了全面提升我国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中参与度、话语权和影响力的新篇章。
2016年,习近平主席在G20杭州峰会上再次提出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的倡议,鼓励我国税务部门深度参与国际税改,精准对接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携手各方以打造国际税收共同体服务“一带一路”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通过税收促进全球投资和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中,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具体介绍说,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积极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国际产能合作以及我国在全球的区域合作战略,用好税收协定,有效消除对跨国企业的重复征税,帮助企业享受约定的税收优惠,降低税收负担。同时,携手各方积极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利益共同体,为共建国际税收新秩序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分享中国经验。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和气生财”
作为中柬合作的样板,“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是江苏红豆集团牵头用10年时间建成的柬埔寨最大的经济特区。入园企业已超100家,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1.6万个,成为“一带一路”上合作共赢的样板园区。
而在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广东东莞华坚集团有限公司已成为“一带一路”合作共赢的样本。
2015年的一天,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焦急地找到东莞市国税局,提出埃塞俄比亚税务局拟按10%税率对其设在当地的分公司所得股息征税。得知此情况,东莞国税局立即经过当地税务局协助华坚集团向埃塞俄比亚财政部门递交申诉信。
“根据中埃税收协定,应按5%的税率征收股息税。”东莞华坚集团董事长张华荣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介绍说,经多番沟通,最终埃塞俄比亚财政部回函认定中埃协定的有效性,华坚集团成功减免税款30万美元。
双边税收协定有力地推动了两国的合作共赢。张华荣说,受此鼓舞,华坚集团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于2015年4月奠基建设埃塞华坚国际轻工业城,计划总投资3亿美元,预计于2020年建设完成,未来将解决当地就业3万~5万人。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表示,作为国家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税收协定在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为企业避免双重征税、保障中国“走出去”企业和来华投资企业双向利益、解决涉税争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廖体忠介绍说,到2017年4月,我国与11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已达106个,覆盖了绝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税收协定网络,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
打通“一带一路”税制“梗阻”
“在大规模的企业‘走出去’浪潮中,对相关国家税制缺乏了解成为一大梗阻。”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珠海魅族科技财务总监孙玉玲介绍说,魅族业务已拓展至俄罗斯、印度、印尼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可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国家税收结构复杂,税种名目繁多,征税方式多样,经常出现扣缴方与被扣缴方因征税依据的法律条目不同而互相争论的情况。
为此,珠海市高新区国税局多次组织上门调研,并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具体国家的税收协定,给出针对性政策扶持,合理规避国际税务风险。
着眼于同样原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部门主动编写《中亚五国税典译本》并免费提供给中国企业。中国特变电工集团吉尔吉斯公司曾有过花费20多万美元翻译一份涉外税收协议的经历,公司财务主管薛佳斌感慨地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税务部门的工作让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开辟市场更有底气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谭万庚为《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因两国税收征管差异,某国向中国南方航空公司追征2009~2013年收入税和滞纳金。历时一年,四轮交涉磋商,两国外交和税务部门就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民航国际运输在境外享受免税待遇的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为南航减免税金1635万美元。
涉税争议频繁会制约“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步伐。由于对当地税收政策不了解,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某国电站项目将近一年都未发现一直处被双重征税的境况。在国内税务部门帮助下,历经五年反复磋商后成功争取减免2069万元人民币税款。而作为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戴姆勒全球战略的重要生产基地,税务部门成功为福建奔驰德籍股东向德国政府争取退税,在更多外籍员工中产生了“稳心留根”的作用。
“多亏有国家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为企业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帮助我们在国外站稳了脚跟。”五金产品制造是广东东莞坚朗公司的核心产业,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来自海外的销售收入占比约10%。公司负责人白宝鲲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企业走出去初期,由于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对越南税制缺乏系统了解,差点因税务处理不当导致企业陷入困境。幸好有国税局及时指引,才让我们在关键时刻转危为安。”
东莞市国税局局长曹益镇说,能够第一时间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帮助,得益于东莞市国税联合地税部门建立了“走出去”企业信息基础清册,并据此实行“走出去”企业一户式管理,为每户企业建立了专属档案。同时,东莞国税局还安排管辖分局为每户“走出去”企业指定了1名专属联络员,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
通过这种专属服务,国税部门可以向“走出去”企业定点推送其投资国的最新税收优惠等政策信息,当“走出去”企业遇到困难时,也便于及时准确地响应企业需求,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辅导。“正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税企携手合作,国内的企业不仅能‘走出去’,而且能‘站得稳’。”白宝鲲说。
打造“税收利益共同体”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精准对接“走出去”和“引进来”跨境涉税诉求,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双边重复征税、提供稳定明确的税收环境、妥善解决涉税争议,打造“税收利益共同体”。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仅2016年,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就为我国金融机构减免境外税收278亿元人民币,为加快沿线资金融通增强动力。双边税收协定对企业的积极作用具有双向性,不仅保障了中国“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引进来”的境外投资者在中国的税收权益。仅2016年,中国税务部门就通过税收协定为境外纳税人在我国实现税收减免280亿元人民币,并通过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质的配套纳税服务,提高了外国企业来华投资的积极性。
坐落在温州市平阳县钱仓镇梅浦的罗洛(温州)明胶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由中国和卢森堡两国企业合资成立,卢森堡方投资占比70%,中方投资占比30%。经两国协商,签订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企业,股息税按5%的税率征收;而没有签订相关协定的按10%计征。据统计,每年因股利分配,外方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所得税税额150万元。
中法税收协定有力促进了中法合资企业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的发展。2016年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全年归属施耐德电气公司股息分红1.7亿元,按规定需代扣代缴1700万元企业所得税。根据中法双边协定减免50%,减免企业所得税850万元。
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成中说:“德力西电气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税收政策支持,除了中法税收协定,税务部门还及时帮助我们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系列税收‘红包’。”
随着“营改增”稳步推进,外资企业将相关业务转移至中国的意愿也逐步增强。
在浙江义乌,国际税收服务点的建立为义乌的5000余家涉外机构带来了便利。义乌市国税局局长卢景山介绍,服务点就设在商家集中的义乌市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内,包含了国税、地税、社保三部门,形成一条龙服务,使办理手续的时间由原来的一周减少到两天。
“稳定、明确的税收政策和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是跨境经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税收协定可为纳税人提供可靠的税收预期。”廖体忠说。
在外贸活跃的浙江义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纷纷前来建立企业,这些国家的企业家没想到在中国办理税务手续会如此便利。
“不但税务手续简便,出口的商品还能跟中国企业一样享受同等出口退税优惠。”义乌市维欧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艾蒙·加布拉吉说。义乌市伊朗商会会长哈米说:“‘一带一路’是一个共赢的平台。”
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启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税务系统助力“一带一路”的一些做法,对各部门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共赢有启示借鉴意义。
第一,深化国际合作是基础。十八大以来,我国税务部门充分利用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国际税收治理体系进行重塑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主动提出“修改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等1000多项立场声明和意见建议,将“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和理念有机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让站在国际规则的“同一起跑线”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保障。
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蒙玉英介绍,2014年以来,我国在江苏扬州建立了首个位于非OECD国家的多边税务中心。依托多边中心等平台,已对64个发展中国家的280余名税务官员进行了14期业务培训。哈萨克斯坦国内收入局局长叶尔克金表示,期待中国税务部门向哈方分享更多“营改增”等税收改革经验,进一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第二,优化配套服务是关键。今年4月,我国陆续与哈萨克斯坦、菲律宾、柬埔寨等国谈妥民航运输协定中的有关免税问题,有力支持了中国航空运输业架起设施联通的“空中桥梁”。“一带一路”倡议发起以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税收协定谈判和修订进程提速,目前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全球106个国家和地区,位居世界第三,涵盖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和投资来源国。已经与64个沿线国家中的54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今年有望实现全覆盖。三年来我国税务部门共开展双边协商181例,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31.8亿元人民币。
第三,强化风险管理是保障。我国成立了负责境外税收服务和管理协调的专业机构,建立“走出去”企业清单,高度关注对企业的管理服务和风险防控。在伊利集团与新西兰的乳业合作过程中,我国政府及时提醒企业转让定价增多可能导致的重复征税风险,促成了今年3月全国首例“走出去”企业预约定价安排双边协定(BAPA)首轮磋商,切实增强了企业境外的税收确定性。
新一轮国际减税竞争 及中美减税空间比较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始终没有实现完全的经济复苏,先是2010年欧洲发生债务危机,然后2012年新兴经济体增长开始放缓,俄罗斯、巴西经济均陷入衰退。在全球跨境资本流动日益频繁和更加便利化的情况下,欧美日等主要经济体除了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之外,还不断采取结构性减税政策,一方面是为了刺激国内企业扩大投资,带动就业,同时也为了吸引制造业等企业回流,吸引跨国资本流入,以支持国内经济重返增长轨道。
一、主要经济体减税态势
在经历了连续几年量化宽松拯救经济的努力近乎失效之后,2016年各国开始意识到仅靠货币政策并不足够推动全球经济复苏,杭州G20峰会“强调财政战略对于促进实现共同增长目标同样重要”,号召“实施更为增长友好型的税收政策”。在G20、IMF等国际平台和机构协调下,各国开始倾向于开启“扩张财政政策+结构性改革”双引擎,考虑适度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减税,提高赤字率。
当前,全球范围的一场减税大战正在酝酿,不少国家纷纷提出减税政策。德国2017年1月承诺将大幅减税,减税范围涉及工资收入税以及企业税,每年为企业和经济发展减负150亿欧元。法国总理瓦尔斯早在2014年4月组阁时,就承诺将把所得税减少50亿欧元;2016年底他再次宣布,2017年将继续减税。英国2016年底宣布将下调企业所得税,并将税率定在主要经济体中的最低水平,从目前的20%逐步调低至15%以下。
美国特朗普声称要实行“里根时代以来最大规模的减税”。他提出的税制改革方案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从当前的39.6%下调至33%,税率级距从现行的7档简化为3档(12%、25%、33%);二是将当前企业所得税率从35%降至15%,同时新工厂和新设备的成本可以抵扣。美国自2008年之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一直较低,导致生产力增长缓慢,减税无疑有利于刺激投资。
中国在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在降低企业税负5700多亿元的基础上,2017年3月进一步提出,保持3%的赤字率不变,进一步减税降费,“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一定要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各级政府要“挤出更多资金用于减税降费”。
二、国际税收竞争的影响
国际税收竞争有利有弊,利大还是弊大主要取决于国际税收竞争程度是否超过一定的阈值。一般认为,适度的税收竞争具有正效应。因为它有利于减轻各国企业税负,促进东道国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和技术,弥补资金缺口,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进而扩大税基。理论上,适度的税收竞争促进了税收中性原则的实现,有利于减少市场在决定资源配置中的扭曲,避免额外的经济损失,对于形成有吸引力的投资和经营环境,促进经济增长都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如果国际税收竞争超过一定的度,陷入过度竞争,就可能产生负效应。它可能会减少各国财政收入,加大负债率较高的国家的财政困难,导致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大大削弱。
包括美国在内的主要经济体减税政策可能引发全球新一轮减税大战,将给中国带来严峻挑战。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行业比较优势衰减,出现了外迁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现象。如果美国等发达国家实施大幅度减税,将缩小中国机电、装备制造等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的性价比优势,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面临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一旦国际资本更多地流向那些税收优惠有足够吸引力的国家和地区,它们将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当中,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带来更多挑战。
三、未来中美减税空间比较
要考察未来减税空间有多大,首先要关注减税面临哪些约束因素。减税将导致政府收入减少,增大财政支出压力。如果可以推动减少支出,那么政府收支仍将趋于平衡,不会产生财政风险。但是,一般而言,政府支出具有较强的刚性。在税收减少的情况下,如果无法减少支出或者减支幅度小于减税幅度,那么将会带来财政赤字。财政赤字扩大、赤字率上升,就需要为财政赤字融资。如果赤字率、负债率已经很高,进一步减税将会增大财政风险。
与美国相比,中国赤字率、债务率较低,未来减税空间依然较大。从支出看,中国的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支出都需加强,基本没有减少空间;行政管理支出在新一届政府“约法三章”下已经大幅压减,并得到良好控制,进一步减支空间较小;社保支出刚性强、压力大,一些省份甚至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从赤字率看, 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政府预算赤字率保持在3%,但实际赤字率分别为3.4%和3.8%,广义赤字率分别为2.4%和3.3%。未来三年,实施减税是有可能、有空间的,可考虑适度扩大财政赤字,将赤字率提高0.5个百分点,合计减税规模1.3万多亿元,如果再加大减少收费力度,减轻税费规模能在1.5万亿元以上。从债务率看,当前中国偿债率、负债率和债务率都较低,还有较大的负债空间,扩大赤字融资可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债来筹集。
尽管特朗普雄心勃勃地提出了大规模减税计划,但美国减税空间可能并没有那么大,直接阻挡其推动减税计划落地。从支出看,美国财政部长努钦表示,首个预算计划不会削减社保、医保等重大社会福利支出;美国政府问责局(GAO)报告指出,新政府面临经济、安全和社会挑战,需要增加新的支出;特朗普提出,未来要投入1万亿美元建设基础设施,还要增加国防支出,这些都意味着美国减支空间非常有限。从赤字率看,美国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只有2014年、2015年赤字率低于3%的国际警戒线,赤字率高企推高政府债务;国会预算办公室(CBO)报告表明,由于没有增加税收和实行社保改革,未来十年财政赤字仍可能继续上升。从负债率看,2017年2月23日,美国联邦政府债务高达19.88万亿美元,而去年美国GDP为18.7万亿美元,即负债率已超过100%,远高于60%的国际警戒线。相比于2001年小布什推出的“十年减税1.35万亿美元”计划,以及2010年奥巴马签署的8580亿美元减税法案,特朗普进一步增大减税规模难度较大,也将显著地增大美国政府的财政和债务压力。
一、主要经济体减税态势
在经历了连续几年量化宽松拯救经济的努力近乎失效之后,2016年各国开始意识到仅靠货币政策并不足够推动全球经济复苏,杭州G20峰会“强调财政战略对于促进实现共同增长目标同样重要”,号召“实施更为增长友好型的税收政策”。在G20、IMF等国际平台和机构协调下,各国开始倾向于开启“扩张财政政策+结构性改革”双引擎,考虑适度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减税,提高赤字率。
当前,全球范围的一场减税大战正在酝酿,不少国家纷纷提出减税政策。德国2017年1月承诺将大幅减税,减税范围涉及工资收入税以及企业税,每年为企业和经济发展减负150亿欧元。法国总理瓦尔斯早在2014年4月组阁时,就承诺将把所得税减少50亿欧元;2016年底他再次宣布,2017年将继续减税。英国2016年底宣布将下调企业所得税,并将税率定在主要经济体中的最低水平,从目前的20%逐步调低至15%以下。
美国特朗普声称要实行“里根时代以来最大规模的减税”。他提出的税制改革方案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从当前的39.6%下调至33%,税率级距从现行的7档简化为3档(12%、25%、33%);二是将当前企业所得税率从35%降至15%,同时新工厂和新设备的成本可以抵扣。美国自2008年之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一直较低,导致生产力增长缓慢,减税无疑有利于刺激投资。
中国在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在降低企业税负5700多亿元的基础上,2017年3月进一步提出,保持3%的赤字率不变,进一步减税降费,“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一定要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各级政府要“挤出更多资金用于减税降费”。
二、国际税收竞争的影响
国际税收竞争有利有弊,利大还是弊大主要取决于国际税收竞争程度是否超过一定的阈值。一般认为,适度的税收竞争具有正效应。因为它有利于减轻各国企业税负,促进东道国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和技术,弥补资金缺口,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进而扩大税基。理论上,适度的税收竞争促进了税收中性原则的实现,有利于减少市场在决定资源配置中的扭曲,避免额外的经济损失,对于形成有吸引力的投资和经营环境,促进经济增长都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如果国际税收竞争超过一定的度,陷入过度竞争,就可能产生负效应。它可能会减少各国财政收入,加大负债率较高的国家的财政困难,导致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大大削弱。
包括美国在内的主要经济体减税政策可能引发全球新一轮减税大战,将给中国带来严峻挑战。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行业比较优势衰减,出现了外迁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现象。如果美国等发达国家实施大幅度减税,将缩小中国机电、装备制造等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的性价比优势,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面临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一旦国际资本更多地流向那些税收优惠有足够吸引力的国家和地区,它们将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当中,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带来更多挑战。
三、未来中美减税空间比较
要考察未来减税空间有多大,首先要关注减税面临哪些约束因素。减税将导致政府收入减少,增大财政支出压力。如果可以推动减少支出,那么政府收支仍将趋于平衡,不会产生财政风险。但是,一般而言,政府支出具有较强的刚性。在税收减少的情况下,如果无法减少支出或者减支幅度小于减税幅度,那么将会带来财政赤字。财政赤字扩大、赤字率上升,就需要为财政赤字融资。如果赤字率、负债率已经很高,进一步减税将会增大财政风险。
与美国相比,中国赤字率、债务率较低,未来减税空间依然较大。从支出看,中国的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支出都需加强,基本没有减少空间;行政管理支出在新一届政府“约法三章”下已经大幅压减,并得到良好控制,进一步减支空间较小;社保支出刚性强、压力大,一些省份甚至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从赤字率看, 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政府预算赤字率保持在3%,但实际赤字率分别为3.4%和3.8%,广义赤字率分别为2.4%和3.3%。未来三年,实施减税是有可能、有空间的,可考虑适度扩大财政赤字,将赤字率提高0.5个百分点,合计减税规模1.3万多亿元,如果再加大减少收费力度,减轻税费规模能在1.5万亿元以上。从债务率看,当前中国偿债率、负债率和债务率都较低,还有较大的负债空间,扩大赤字融资可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债来筹集。
尽管特朗普雄心勃勃地提出了大规模减税计划,但美国减税空间可能并没有那么大,直接阻挡其推动减税计划落地。从支出看,美国财政部长努钦表示,首个预算计划不会削减社保、医保等重大社会福利支出;美国政府问责局(GAO)报告指出,新政府面临经济、安全和社会挑战,需要增加新的支出;特朗普提出,未来要投入1万亿美元建设基础设施,还要增加国防支出,这些都意味着美国减支空间非常有限。从赤字率看,美国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只有2014年、2015年赤字率低于3%的国际警戒线,赤字率高企推高政府债务;国会预算办公室(CBO)报告表明,由于没有增加税收和实行社保改革,未来十年财政赤字仍可能继续上升。从负债率看,2017年2月23日,美国联邦政府债务高达19.88万亿美元,而去年美国GDP为18.7万亿美元,即负债率已超过100%,远高于60%的国际警戒线。相比于2001年小布什推出的“十年减税1.35万亿美元”计划,以及2010年奥巴马签署的8580亿美元减税法案,特朗普进一步增大减税规模难度较大,也将显著地增大美国政府的财政和债务压力。
要让减税让利政策落到实处
在“两会”后的首个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拍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从2012年局部试点到如今全面铺开,“营改增”是这些年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热词。“营改增”,具体而言就是为了减少重复征税,降低整体税负。日后开店,只有交易产生增值额才需纳税。这样的政策取向,源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一方面,经济新常态下“三期叠加”的现实迫切需要新的市场活力迸发出来;另一方面,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日益提高,但重复征税的情况却一定程度上加重着企业的负担。新业态、新经济破土而出,更有针对性的经济调控措施呼之欲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营改增”既是大势所趋,也是顺势而为。
政府调控经济的思路多种多样,“政策工具箱”里的“工具”也五花八门,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从普遍实践看,货币政策“开闸放水”虽然见效快,但副作用也不小,不仅会抬升资产价格、催生经济泡沫,还会让资金避实就虚,滞留在金融系统空打转。而过度扩大政府支出,虽能短期刺激经济但后遗症也不容小觑,往往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同质化产能过剩,浪费社会资源不说,还不利于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相较而言,减税让利则是一项副作用小、可持续性强的方案,以绵绵用力之功为企业减负松绑,进而激发经济结构调整的活力,更具“治本”之效。
减税让利,实质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来换市场活力的加法。这样的政策取向与本届政府的执政思路一脉相承。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抓好落实,让好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这一过程注定会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会有梗阻,也会有各种各样的不适应。但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简政放权纵然很难,但通过3年多时间狠抓下来,我们得到的便是一个更加高效、更懂服务的政府。“营改增”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期待它的政策效果,也相信它能够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贡献更多能量。
从2012年局部试点到如今全面铺开,“营改增”是这些年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热词。“营改增”,具体而言就是为了减少重复征税,降低整体税负。日后开店,只有交易产生增值额才需纳税。这样的政策取向,源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一方面,经济新常态下“三期叠加”的现实迫切需要新的市场活力迸发出来;另一方面,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日益提高,但重复征税的情况却一定程度上加重着企业的负担。新业态、新经济破土而出,更有针对性的经济调控措施呼之欲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营改增”既是大势所趋,也是顺势而为。
政府调控经济的思路多种多样,“政策工具箱”里的“工具”也五花八门,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从普遍实践看,货币政策“开闸放水”虽然见效快,但副作用也不小,不仅会抬升资产价格、催生经济泡沫,还会让资金避实就虚,滞留在金融系统空打转。而过度扩大政府支出,虽能短期刺激经济但后遗症也不容小觑,往往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同质化产能过剩,浪费社会资源不说,还不利于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相较而言,减税让利则是一项副作用小、可持续性强的方案,以绵绵用力之功为企业减负松绑,进而激发经济结构调整的活力,更具“治本”之效。
减税让利,实质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来换市场活力的加法。这样的政策取向与本届政府的执政思路一脉相承。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抓好落实,让好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这一过程注定会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会有梗阻,也会有各种各样的不适应。但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简政放权纵然很难,但通过3年多时间狠抓下来,我们得到的便是一个更加高效、更懂服务的政府。“营改增”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期待它的政策效果,也相信它能够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贡献更多能量。
推进包括简政放权减税减负在内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年年会的境外代表,并同他们座谈交流。来自世界500强企业的负责人、国际知名学术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主要国际组织和媒体的代表等120余人参加。
福特汽车公司总裁菲尔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古里亚,耶鲁大学校长苏必德,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首席执行官中西宏明,纽约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宾塞,美国知名电视节目主持人查理。罗斯等分别就中国改革开放、创新创业、制造业发展、投资和营商环境、中外教育合作等提问。李克强一一作答。
李克强表示,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中国经济未来要保持中高速增长,迈上中高端水平,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我们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包括简政放权、减税减负在内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竞争力、调动社会创造力。同时要在转变发展方式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保持平衡,尤其注重稳定就业和居民增收。
李克强指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我们会继续扩大开放,欢迎外资来华投资兴业。只要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独资还是合资,都将一视同仁对待,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我们鼓励更多中国留学生赴海外深造,拓宽视野,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也欢迎更多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通过交流互鉴,尊重文明的多样性,汲取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
李克强强调,中国正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形成中国经济的“双引擎”。我们不仅要进行技术创新,跟上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创新步伐,让千千万万人共享智慧,激发思想火花,还要进行制度创新,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把政府不该管的权力放给市场,让政府把更多精力放在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
与会外方代表表示,通过参加本届论坛,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以及中国致力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坚定决心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相信中国经济中高速增长将对世界经济增长产生重要影响,愿不断深化对华合作,在各自领域为中国发展提供支持与协助。
福特汽车公司总裁菲尔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古里亚,耶鲁大学校长苏必德,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首席执行官中西宏明,纽约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宾塞,美国知名电视节目主持人查理。罗斯等分别就中国改革开放、创新创业、制造业发展、投资和营商环境、中外教育合作等提问。李克强一一作答。
李克强表示,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中国经济未来要保持中高速增长,迈上中高端水平,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我们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包括简政放权、减税减负在内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竞争力、调动社会创造力。同时要在转变发展方式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保持平衡,尤其注重稳定就业和居民增收。
李克强指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我们会继续扩大开放,欢迎外资来华投资兴业。只要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独资还是合资,都将一视同仁对待,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我们鼓励更多中国留学生赴海外深造,拓宽视野,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也欢迎更多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通过交流互鉴,尊重文明的多样性,汲取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
李克强强调,中国正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形成中国经济的“双引擎”。我们不仅要进行技术创新,跟上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创新步伐,让千千万万人共享智慧,激发思想火花,还要进行制度创新,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把政府不该管的权力放给市场,让政府把更多精力放在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
与会外方代表表示,通过参加本届论坛,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以及中国致力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坚定决心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相信中国经济中高速增长将对世界经济增长产生重要影响,愿不断深化对华合作,在各自领域为中国发展提供支持与协助。
新增不动产可纳入增值税抵扣
李克强总理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此外,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增加进项抵扣,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预计今年营改增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允许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加大了减税规模,释放企业活力,成为拉投资、稳增长利器。
自2009年起,全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但只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不能抵扣。“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今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财政部相关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当然,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除了规定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外,还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据悉,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据测算,四大行业涉及的纳税人总数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自2009年起,全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但只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不能抵扣。“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今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财政部相关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当然,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除了规定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外,还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据悉,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据测算,四大行业涉及的纳税人总数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小微企业将成营改增减税赢家
营改增改革进程的滞后,导致实际税负反而有所增加。而本次营改增的加速,能够让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40%。这对于小企业来说,将能够切实有效降低税负。
营改增进入收官阶段。今年两会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透露,国务院要求今年5月1日完成所有行业的营改增,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预计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据报道,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经济下行期间,一般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去助推经济,减税是重要的政策选项。营改增全面落实后,抵扣链条完整,实际上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制造业等行业将是直接的受益方。学界、业界一直呼吁营改增收官的初衷也在于此。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全面落实营改增,着眼点也在于减税。
由于经济一段时期以来一直处于下行区间,财政收入整体形势不佳,一度拖累了营改增(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进程,按原定计划,营改增于去年年底收官,但执行上相对缓慢。增值税的税种设计是只针对产品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征税,要完成这一目的,需要所有流转环节都实施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但是现存的四个行业仍在实施的营业税,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使得部分实施增值税的行业并没有享受到增值税的好处,营改增改革进程的滞后,导致实际税负反而有所增加。
因此,本次营改增的加速,相当于在打收官之战,对于小企业来说,将能够切实有效降低税负。年度销售额较低的小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时代,营业税的税基是销售额,税率为5%,而目前增值税的征收实践中,小规模纳税人不按增值税税率计征,也不参加进项税额抵扣,而是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营改增让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了40%.虽然营改增肯定会降低名义税负,但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想要降低实际税负,还有进一步推进改革的继续扫尾空间。这是因为,中国的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由于销售项的税率(6%、11%、13%、17%四档)高于营业税率(5%),进项抵扣的税额要足够多才能起到减税的功能,而现实中,往往会出现“高(税额)征低(税额)扣”、“有征无扣”的现象。
具体来看,有一些企业的成本支出多为个人劳务、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供应商等,像建筑业的建筑工人劳务与沙石辅料、金融业的借款利息(进项)、房地产业的佣金、生活服务业的小额零碎的开销等,这些要么无法取得发票,要么无法抵扣进项税。在增值税体系中,税率跳增又无法抵扣,税负提升在所难免。
有媒体报道,营改增后交通运输行业的税负就大大提高。以公路货运企业为例,经营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路桥费、油料费用等,通行费无法抵扣,劳动力大多是个人劳务,无法开具发票,能抵扣的只有占运输成本20%左右的油料,这也使得物流企业采用购买油卡向货运司机支付运费的方式,而增加抵扣项。
此外,在抵扣项认定、异议处理上,大多是税务机关说了算,缺乏合理的确认和争议处理的法律程序,纳税机构没有太多的话语权。这些都是营改增可能带来实际税负提高的隐患,也是未来改革中需要进一步明晰的重点。
营改增进入收官阶段。今年两会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透露,国务院要求今年5月1日完成所有行业的营改增,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预计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据报道,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经济下行期间,一般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去助推经济,减税是重要的政策选项。营改增全面落实后,抵扣链条完整,实际上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制造业等行业将是直接的受益方。学界、业界一直呼吁营改增收官的初衷也在于此。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全面落实营改增,着眼点也在于减税。
由于经济一段时期以来一直处于下行区间,财政收入整体形势不佳,一度拖累了营改增(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进程,按原定计划,营改增于去年年底收官,但执行上相对缓慢。增值税的税种设计是只针对产品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征税,要完成这一目的,需要所有流转环节都实施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但是现存的四个行业仍在实施的营业税,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使得部分实施增值税的行业并没有享受到增值税的好处,营改增改革进程的滞后,导致实际税负反而有所增加。
因此,本次营改增的加速,相当于在打收官之战,对于小企业来说,将能够切实有效降低税负。年度销售额较低的小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时代,营业税的税基是销售额,税率为5%,而目前增值税的征收实践中,小规模纳税人不按增值税税率计征,也不参加进项税额抵扣,而是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营改增让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了40%.虽然营改增肯定会降低名义税负,但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想要降低实际税负,还有进一步推进改革的继续扫尾空间。这是因为,中国的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由于销售项的税率(6%、11%、13%、17%四档)高于营业税率(5%),进项抵扣的税额要足够多才能起到减税的功能,而现实中,往往会出现“高(税额)征低(税额)扣”、“有征无扣”的现象。
具体来看,有一些企业的成本支出多为个人劳务、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供应商等,像建筑业的建筑工人劳务与沙石辅料、金融业的借款利息(进项)、房地产业的佣金、生活服务业的小额零碎的开销等,这些要么无法取得发票,要么无法抵扣进项税。在增值税体系中,税率跳增又无法抵扣,税负提升在所难免。
有媒体报道,营改增后交通运输行业的税负就大大提高。以公路货运企业为例,经营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路桥费、油料费用等,通行费无法抵扣,劳动力大多是个人劳务,无法开具发票,能抵扣的只有占运输成本20%左右的油料,这也使得物流企业采用购买油卡向货运司机支付运费的方式,而增加抵扣项。
此外,在抵扣项认定、异议处理上,大多是税务机关说了算,缺乏合理的确认和争议处理的法律程序,纳税机构没有太多的话语权。这些都是营改增可能带来实际税负提高的隐患,也是未来改革中需要进一步明晰的重点。